为大力传承“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积极服务滨海新城建设,充分发挥福州新区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政策优势,聚焦前沿生物技术、创新药及高端仿制药、高端医疗器械、上游关键原材料与耗材、中药大健康、消费医疗等领域,引导优势产业和创新要素集聚发展,打造前沿生物技术先导区,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创投”)现计划下设福州新投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和医疗产业孵化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医疗产业孵化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并公开遴选以生物医药投资领域为主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设立、资金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投创投基本情况
新投创投以“政策性+市场化”方式运作,对符合福州新区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直接投资方式或合作基金方式予以支持,推动项目招商落地。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生物医药、光电显示、半导体、数字经济、智能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
新投创投将根植滨海新城,加强市区联动,不断优化决策机制,精准发力,深化基金与产业对接,以基金为助推器,积极吸引一批大项目、大平台落地生根,助力福州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把福州新区打造成为福州都市圈的核心区。
二、拟设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医药产业投资基金
1.基金名称:福州新投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基金规模:5亿元,其中新投创投认缴比例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65%,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股基金认缴基金份额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5%,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向社会资本募集。
3.投资方向:重点投向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原料药等符合福州市发展战略的新兴产业领域。
4.支付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分次到资。
5.返投比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返投比例不低于1倍,即对福州新区的实际投资金额应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倍(即不低于新投创投投资额的1.54倍),具体返投认定标准以合伙协议为准。
(二)医疗产业孵化基金
1.基金名称:福州新投医疗产业孵化创业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基金规模:2亿元,其中新投创投出资比例为59%,福州新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管理人出资1%。
3.投资方向:重点投向福州新区国家健康医疗、数字经济等符合福州市发展战略的新兴产业领域。
4.支付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分次到资。
5.返投比例:医疗产业孵化基金投资项目全部落地于福州新区。
三、管理人遴选方案
针对上述拟设立的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和医疗产业孵化基金,现计划选聘一个管理人,遴选标准如下所示:
(一)公司资质
1.管理机构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管理机构具有从事医药、医疗大健康产业投资经验的优先。
3.管理机构股东具有国资背景的优先。
(二)投资及管理团队
至少有3名具备8年以上投资管理工作经验或投行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风控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团队在管理机构稳定合作3年以上的优先;高级管理人员中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且投资团队至少有3名(含)以上生物医药及相关专业硕士或博士的优先。
(三)合规风控方面
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信誉情况
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管理机构最近三年无明显违反有关政策或以申领财政奖励为目的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行为。
(五)投资业绩
被投企业中有实现在A股(含在会审批项目)或境外成功上市案例,且成功投资医药、医疗大健康产业相关项目5个(含)以上且投资金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优先。
(六)募资能力
福州新投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中,管理人需承诺募资不低于基金规模的35%(其中管理人及其股东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股基金认缴基金份额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5%)。
(七)返投要求
福州新投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所投项目对福州新区的实际投资金额应不低于整个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倍,返投比例高的优先。
(八)收费标准
基金管理费在投资期按照基金实缴规模的2%/年上限收取,退出期按照基金实缴规模的1%/年上限收取,收费标准低的优先。
(九)招商引资能力
熟悉福州新区招商引资政策,有成功引入产业项目(不含销售公司)落地福州新区的管理人优先。
四、申报流程
机构申请参股设立医药基金时,需按照附件2《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医药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清单》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
申报材料由新投创投公司负责受理,及组建遴选评审小组,经投标路演、综合评定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最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新投创投公司将及时与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对接,开展基金设立相关工作。
管理机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函的三个月内,完成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工作。
五、遴选工作启动条件
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的申报管理机构达三家(含三家)启动遴选工作。
六、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基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且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请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新投创投公司。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16时(“截止时点”)止,其中电子版申请材料发出时间和纸质版申请材料快递收件时间均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
3.中标后我司将对中标人开展尽职调查。
4.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wangxiaoli@xtcytz.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新区三江大厦6楼
联系电话:15959068333
联系人:林先生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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