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确定,明确提出福州新区建设“三区一门户一基地”的战略定位。
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发挥福州独特的优势,构建两岸对接的前沿平台,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推进对台合作政策机制创新,强化对平潭发展的腹地支撑作用,承接、放大平潭综合实验区功能,加强与台湾地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深度对接,促进榕台交流合作向纵深拓展。
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积极参与、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打造我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中心城市。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探索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新模式。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平台,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推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东南沿海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壮大临港产业,实现新区建设与产业升级“双轮驱动”、协同推进,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
改革创新示范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关于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部署,加快制定新区创新发展顶层设计,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探索落实创新驱动各项改革举措,在创新型人才吸引、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激励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新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为全国城乡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打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
生态文明先行区。强化生态文明理念,按照绿色循环低碳模式指导新区开发建设。全面优化新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大力推动城镇化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新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循环化布局,对现有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重点推进生产与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生态补偿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新区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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