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基于打造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的战略定位,南京江北新区开启了国家级新区的建设征程。6年来,江北新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自身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成为国家综合改革的试验田。
大部制、大格局。作为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成立伊始,就坚持“大部制”组织模式。2017年,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浦口区、六合区的7个街道由江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托管。同时,为优化管理体系,提高行政效能,新区成立直管区、共建区和协调区。
体制调整后,江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按照“大部制”“扁平化”的组建原则,启动内设职能机构与产业平台的设置组建工作。2017年起,新区管委会全面承接直管区内经济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职责,并依照法定程序逐步承接赋予新区直管区的46项省级管理权限,新区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进一步强化。
在“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目标指引下,原新区、高新区、化工园区3个单元的38个部门被精简为15个职能机构。大部门内部运行机制也进行整合,15个职能机构仅设置98个内部工作单元,涵盖213条职责、5100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下不再细分科室,而是在条线内集约资源、统筹管理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每个内部工作单元平均对应市级机关部门10个左右职能处室,提升了治理的统筹力和专业度。
江北新区围绕主导产业,集成设置5个产业平台,突出发展产业和服务企业职能,靠前服务企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分7个内部工作单元,单元之下设立专业小组,形成“大部制+ 专业小组”架构,部门抓管理,小组抓服务。各管理办公室在产业发展规划、财政财务管理、招商招才、基础建设以及下属平台管理等方面享有自主权。
同时,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领域的改革也同步推进。2017年8月,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成立,通过相对集中审批权,力争实现“230”目标:开办企业2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行“一份清单服务、一个部门对外、一个印章审批”。
7个划入江北新区直管的街道大多脱胎于涉农乡镇,从街道职能、机构设置到运转效能,都和新区定位不匹配。改革后,街道全部实施“6+1+3”架构,即6个街道机关部门、1个街道综合执法大队、3个办事中心。部门变大了、人员变少了,原先街道班子成员从分管部门领导变为新机构部门负责人,管理层级减少一层。
此外,针对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新区明确了街道175项职责清单,委托街道行使506项行政处罚事项、提供149项服务,明确综合执法力量属地管理,推动街道“权责统一”。
聘任制激发大能量。2018年,江北新区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提出创新新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推行聘任制公务员、政府雇员制等试点,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按照“人随事走”原则,推动人岗相适,依托遴选、挂职等方式外部引才。随后,新区机关岗位实施竞聘制,2年为一个聘期。改革后,新区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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