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海绵城市建设
时间:2015-11-03 17:25

 

“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让城市回归自然:城市下雨的时候就吸水,干旱的时候就把吸收的水再‘吐’出来,使水源得以涵养,使田园得以保存,使生态得以循环。”陕西省常务副省长、西咸新区管委会主任江泽林对海绵城市建设如此形象描述。

                  规划——遵循山水格局

对于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形成的水体破坏,陕西西咸新区则进行生态修复,先后启动了区域内渭河、沣河、泾河综合治理工程,使其恢复行洪、蓄水等生态功能,河流沿线建设生态景观廊道、湿地公园,延长城市绿线。

“新区仅有1/3的面积用于城市建设,2/3划定为农田、生态用地等禁建区,设定文物‘紫线’、生态‘绿线’和水体‘蓝线’,以法律形式确保城市的绿色基底,为‘海绵城市’提供生态保障。”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王军解释说,“利用区内山川河流、大遗址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构建城市绿色基底,让五个组团城市和若干风情小镇点缀其间”。

                  核心——打造雨洪系统

在城市建设中,突破“以排为主”的传统雨水管理理念,以建筑、道路、绿地等作为载体,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设置可吸水的“海绵体”——道路修建下凹式植草沟、雨水花园、人行道采用渗水路面;建筑使用屋顶雨水回用与径流控制系统;河道设计防洪生态护岸、沿岸生态河谷和湿地,并配套骨干雨洪滞蓄工程等;部分城区设置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雨水回用池调蓄设施、透水性广场等。与此同时,还进一步联通、联动市政工程、水道、城市公园、城市湿地等,努力形成全域性“生态治水”格局。

“我们将中央雨洪系统植入城市绿廊,整体下穿城市道路,构成‘海绵城市’体系。大雨时如果雨水来不及在路边花坛和绿廊收蓄,就会通过排水管进入中央雨洪系统,形成串联的湿地系统。”沣西新城管委会主任刘宇斌说,“说白了,就是将农村的涝池移植到城市中心绿廊,实现区域性雨水汇集、净化、调蓄、溢流功能。”这样一来,城市中心绿廊既是城市绿色景观带,又是雨洪系统,还是动物迁徙、城市通风的重要通道,成为净化城市空气、水的“肺”和“肾”

“雨水经过‘收、蓄、渗、排’的过程,通过植物吸收净化,渗入土壤补给地下水;剩下的渗雨水排入蓄水槽,方便干旱时对植物或景观的补水,从而实现雨水的‘慢排缓释’,70%的雨水可以收集利用。”刘宇斌说。

                    底色——留住记忆

  在陕西西咸新区,绿色城市的理念在这里正从“概念”走向“实践”。这里在打造屋顶农业,在室外天台和屋顶种树种菜;布局在渭河北岸的西咸立体城市,正在发展高附加值的有机生态农业,让渴望体验农耕自然的城市居民,不用驱车跋涉,就有便利的绿色休闲场所;在沣西风情镇,在四个小镇组团围合下,城市中心保留了2070亩的农田和一个原始村庄,真正实现了“人在园中,园在城中,城在田中”。

  “开门见山、推窗见水、留住了乡愁”的城镇化变革,不再被理解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而是“跨出家门、上班购物,左手田园、右手都市”的都市田园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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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名词解释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结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2、《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的刚性控制指标,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实施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

三是完善标准规范。

四是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2015年起,城市新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建立工程项目储备制度,避免大拆大建。

五是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易涝点改造,实施雨污分流,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六是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的保护与生态修复。

七是创新建设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技术企业与金融资本结合,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相关建设项目。

八是加大政府投入。

九是完善融资支持。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等。

十是抓好组织落实。

来源:新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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