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核发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及配套工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28200381,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及配套工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总平面方案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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