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政办〔2024〕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4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30日
一、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1.打造更加精彩的数字峰会。突出数据要素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驱动作用,积极谋划新主题、新内容,展示新科技、新成果,高水平办好峰会各项活动,打造更加精彩的盛会。
2.发挥数字峰会溢出效应。加强数字峰会招商项目的跟踪,促进一批数字经济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围绕产业链全景图谱和细分领域,强化招商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吸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来榕投资兴业。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扶持,吸引更多人才、团队和项目落地福州。
二、夯实数字福州基础底座
(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优化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巩固提升福州“双千兆”创评成果,加快10G-PON设备规模部署等“双千兆”网络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信号升格”“宽带边疆”等5G专项建设,加快5G网络在重点场所深度覆盖,完善5G网络基站和室内数字化系统建设,统筹推进IPv6规模化部署和应用,构建“一网多平面”网络架构,强化市域网络协同,扩展末端5G覆盖能力。加快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与规模应用,力争年底累计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注册量突破2亿个,实现在纺织、玻璃、汽车、食品等多行业的规模化应用。
2.全面推进云资源扩容升级。协同联动福建省电子政务“一朵云”,建设市级统筹管理、集约建设和统一服务的高水平政务云平台。完成福州市政务云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打造“福云”品牌,提升云服务质量。鼓励云服务商在我市建设落地计算、存储、数据库等云基础设施,接入“福云”品牌,支持公有云平台面向政务、交通、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提供安全高效云资源。
3.统筹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推进数据中心资源规模化集聚,大力支持国家级大数据资源汇聚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做大做强大型互联网企业区域性数据中心,推动中国移动(福建福州)数据中心、中国电信东南信息园、中国联通产业互联网科技园建设。推动福建省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扩容,力争2024年完成400P规模建设。完善智算中心运营补贴机制,引导算力中介、科研机构、高校等使用,集聚人工智能产业。
(二)推进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1.推动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根据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架构,升级我市公共数据一体化平台,统筹推进本地本部门公共数据汇聚工作。加强与省级平台对接联动,力争全年新增数据储备量24.5亿条。依托国家、省、市数据平台,鼓励全市各市直部门申请港澳台相关接口,推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核验应用。
2.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福州市数据流通体制和机制,探索分行业分场景的公共数据开发运营模式、数据资产登记制度、第三方数据资产合规性审查和价值评估等。鼓励社会企业向政府汇聚自身持有的公共数据,促进公共数据政企融合和数据资产的交易流通。
3.加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动重点领域数据开发利用,谋划储备一批“数据要素X”重大工程项目,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公共数据在普惠金融场景的应用,以数据产品或数据服务为抓手,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医疗数据采集和汇聚,强化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在海事、社会治理、纺织等领域推动重点行业数据的场景应用。
三、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1.壮大数字经济创新主体。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创新主体全链条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创新主体,力争2024年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200家,培育100家以上省级数字经济“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企业。遴选公布一批软件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创新企业,培育形成一批未来领军型创新企业和平台型生态企业。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加强数字产业企业上市培育,打造一批数字经济示范龙头企业。
2.打造特色数字产业集聚区。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543X”新赛道格局,深入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行动,力争全市数字经济规模突破7700亿元。争创中国软件名园,力争2024年软件业务收入达1350亿元。加快马尾区物联网产业集聚区集群式发展,争取2024年物联网产业基地产值达450亿元。壮大新型显示和光电信息产业,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持续完善“一县一赛道”格局,推动各县(市)区精准定位主攻赛道、差异竞争,新培育1—2个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
3.释放数实融合新动能。加快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力争2024年底改造试点企业260家。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打造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试点示范项目(应用案例)10个以上,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15家,大力扶持具有小快轻准的数字产业化转型产品或服务提供商20家。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工程,累计建设省级及以上数字农业项目超40个,年度新增3个以上。支持基础条件好的重点商圈街区开展智慧化建设,争创全国示范智慧商圈。持续优化跨境电商生态圈,积极引进物流、仓储、关务、支付等产业链企业,建设链条完整、功能完备的跨境电商园区,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发展。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标杆、重点项目及企业上云的扶持力度。强化海创云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资源协同配置,扩展丰富更多解决方案。
4.优化数字产业新生态。推进福建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生态合作伙伴数量30家以上,力争适配认证150家,完成10场人才培养活动。启动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福建分中心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举办工业互联网人才培训不少于10场,培训人员500人次以上。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院士专家委智库作用和行业协会纽带作用,持续推动院士工作站落地,引进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数字经济创新载体平台。
(二)推进数字政府高效能建设
1.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做好全省电子政务“一张网”对接工作,力争成为全省首个接入省骨干网的地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好办”,创新智能“秒批”、智能“秒报”和智能辅助审批服务,提升审批全过程“智慧办”事项比例,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体验。优化e福州平台,增强e福州服务能级,完善e福州统一的开放服务体系,推动e福州市场化运作。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建设,完善可信电子文件库,通过在线开具、数据共享、政府帮代办等方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
2.强化市域治理“一网统管”。聚焦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领域,持续完善“城市大脑”体系建设,打造集12345、e福州等多种能力的市级城市运营中心,将数字治理能力从单一场景向城市治理的各方面延伸。以网格化为基础,贯通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数字城管等各大市域治理平台能力,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增强社会面的问题收集能力,形成最小治理单元“一网统管”,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提升政务业务“一网协同”。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办公OA部署使用,扩大信创电子公文交换应用覆盖面。启动福州市统一政务移动办公应用平台项目,为全市市直及县(市)区两办单位提供移动办公服务,提升各单位数字化政务能力。深入可信电子文件应用系统和OFD版式文件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密码服务平台建设,为市直单位提供密码资源支撑服务。
(三)提升数字文化建设水平
推进数字文旅融合转型发展。推广实施福建省《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新培育创建3个以上智慧景区。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和文旅企业积极探索区块链相关应用,建设元宇宙景区。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数字化服务发展,提供云直播、云展览、云阅读,搭建数字文化线下体验新场景。持续推动海丝国际旅游中心项目建设,按照“国际化、全域化、数字化”的总体要求,建设“旅游集散服务、沉浸式文旅空间体验、旅游商务交易”等一站式地标性旅游服务综合体。大力发展沉浸式数字文旅产品,推进全国首个折叠渐进式剧场、首台船政历史题材立体演艺秀、首场海洋强国多维体验剧《最忆船政》常态化演出。
(四)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1.推进智慧城市底座建设。深挖BIM+应用场景,推进数据更新常态化机制,完成时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强化“CIM+应用”支撑。促进福州市地名地址标准化和信息化,完善全市统一的地名地址数据库,推广标准地址库有效应用。
2.数字化助力社会基层治理。完善基层治理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我市已建市级相关赋能平台现有能力,对接省级平台数据资源,通过数据赋能、网格赋能为县(市)区、乡镇(街道)提供服务。鼓励区县、镇街开展平台试点工作,探索建设县区级治理子系统、镇街级治理模块,统一接入市级平台,力争在全市推广使用。积极宣传首批一网兜底便民服务,筹划征集第二批便民服务事项,协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打造数字应用场景新格局。创新拓展智慧公园、人员动向、数字商圈、智慧城管等更多5G应用场景,实施不少于30个重点数字应用场景。面向全社会开展数字化应用“揭榜挂帅”征集活动,评选市级优秀软件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试点运营机构联合朴朴、永辉生活等线上生活平台,开展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活动。加快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培育发展可信数字身份应用场景和相关产业链。启动“数字低空”建设,充分挖掘低空丰富数字应用场景。
4.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筹备全省数字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探索开展市级数字乡村试点乡镇评选工作。加强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和管理服务数字化应用。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畜禽业智能化控制、果蔬菌茶业数字化改造,提升特色优势农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完善我市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升级改造7个近海海洋观测浮标、3个验潮站,建设2个海洋生态观测浮标,为沿海渔港、旅游区及海上渔排等建设200个智能广播点。鼓励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申报国家、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开展市级数字农业基地、物联网应用点认定和建设,力争新增农业物联网应用点10个以上。
5.提升智慧教育服务水平。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与应用,加强校园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进首批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稳步推进福州市智慧教育专网和“1+4+N”数字教育生态各平台系统建设。组织学校申报参加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评选。在已确定62所省、市人工智能试点校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福州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工作。
6.完善两岸融合数字化服务。推出“福马同城通”卡,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运营机构在台胞集聚区建设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圈,支持台胞在全市范围享受同等市民便利服务。加快建设完善e福州APP、e家亲“台胞专区”,拓展专区相关政务功能,实现“一窗查询”对台优惠政策,“一窗通办”涉台相关业务。优化“海青荟”海青节数字化交流服务平台,并拓展面向全市举办的各类两岸交流活动,建设活动项目库和人力资源库。推动银行机构在福州港黄岐、琅岐客运站设置ATM机、配套支持移动支付方式的POS机,为往来两岸的旅客提供现金支取、人民币兑换、外币结算、数字化支付等便利服务。
(五)推动数字化赋能生态文明建设
1.稳步推进“数字生态”建设。有序推进福州市生态云二期项目建设,加快生态环境业务和生态云系统的深度融合,积极拓展生态云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场景,深化网格化管理、散乱污治理等专题应用效果,继续提高龙江整治、环境督察等专题的建设应用。对生态数据资源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针对集成的102类数据,对全市7663家企业、545家重点排污单位数据及773个在线监控点位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及标准化改造,通过数据汇聚、共享和污染溯源应用分析,助力精准治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智能化水平。
2.强化智慧水利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水利(一期)项目试运行和终验工作,不断优化和完善平台建设。推进福州溪源溪小流域(溪源水库)数字孪生建设,提升溪源溪智慧防洪能力。积极推进福州市闽江流域智能监管系统建设,提升闽江流域全域治水能力。谋划智慧水利(二期)建设项目,升级完善流域防洪,整合扩展水资源管理与调配、集成改造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建立“2+N”水利业务应用信息化,实现“看水一张网、治水一张图、管水一平台”。
3.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智能化。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三期)建设,扩大“全程网办”业务类型和不动产登记智能化审核领域,持续优化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逐步推进平台在全市域上线运行。谋划开展福州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项目建设,服务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履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对外信息发布,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数字福州建设“两大能力”
(一)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
1.加强数字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在大数据、物联网、第三代半导体、通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元宇宙等领域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2.完善创新平台体系。积极组织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做好申报企业储备及政策指导工作。加大对数字经济科技研发平台的扶持力度,做大做强闽都创新实验室、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等创新平台。
(二)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
1.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举办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福州市系列活动。完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评机制,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完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能力。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事件分析以及快速恢复能力。建立并实施安全评估和风险研判机制,推动互联网执法规范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网管理技术支撑保障,强化网上风险的事先防控、源头管控,大力构建网络生态治理格局。
2.深化“雪亮工程”和智慧公安建设。聚焦智能化社会感知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和“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建设,加强在公共安全、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深度应用。继续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福州市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实战效能。依托互联网安全管理一体化平台,持续实施互联网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以整治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个人信息安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升级扩容视频解析能力,提高前端点位密度,提升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水平,全力支撑侦查打击实战。
3.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检查,梳理数据泄露风险及数据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和管理体系,建立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五、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
(一)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
1.完善数据相关制度体系。加快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出台《福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促进我市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制定《福州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各单位隐私数据保护与合理使用机制。推动数据应用违规惩戒相关机制,开展数据执法试点。
2.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落实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支持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数据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推进新兴行业标准建设,全力支持新业态相关企业发展,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
3.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鼓励和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信用档案,推进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协同会商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提升监管水平。
(二)构建开放共赢的数字领域合作格局
1.加强与国内数字城市联动。围绕数字政府领域创新做法、数字经济领域典型应用场景以及数字社会领域成功案例开展交流合作,加强省市联动与省内互动。依托数字峰会等平台邀请数字化改革走在前列的地区来榕交流,紧盯各地数字化探索前沿,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对标对表加快福州数字化转型。
2.推动福州都市圈数字化协同发展。加强福州都市圈数字化合作,全面提升“福莆宁南岚”数字都市圈协作广度、深度,推动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共建互通,深化都市圈在政务、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数据共享应用,加大e福州平台对福州都市圈数字化便民服务的支撑,协同推进跨区域应用场景建设,推动都市圈各城市居民在生活、旅游等方面享受同城化待遇。借助数字峰会平台带动省内城市数字化协同发展。
3.推动数字领域国际化合作交流。推动游戏、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出海”,拓展海外市场,做好服务保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欧盟、金砖国家城市以及国际友城开展数字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和引导更多优秀案例和优质企业在世界互联网大会(WIC)、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全球智慧城市大会(SCEWC)、消费电子展(CES)、世界移动大会(MWC)、柏林消费电子展(IFA)等顶尖展会平台亮相,展示福州数字化发展成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在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发挥数字福州国际品牌项目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完善数字福州相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评价数字化发展成效,鼓励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开展数字应用场景建设,进一步提升数字福州建设水平。
2.健全制度机制。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强化首席数据官数据安全管理职责。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数字福州建设项目变更、终止相关规定。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创新,加强项目引领,探索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申报等方式,形成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建设机制。
3.保障资金投入。统筹全市城市信息化资金投入,结合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改革,落实城市信息化和数字经济专项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强数字化项目谋划建设力度,鼓励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支持市属国企开展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出台数字经济专项政策,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优化一、二、三产专项资金使用结构,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全市产业链升级。
4.加强企业服务。推进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跟踪对接和服务工作,做好数字经济龙头服务工作,注重龙头引领和产业链生态建设,培育更多新型企业,争取在数字领域培育更多“独角兽”“未来独角兽”以及“瞪羚”企业。
5.强化人才支撑。依托中国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榕城杯”留学人员创业大赛等,打造全链条人才创业创新孵化平台,推动建设数字经济人才市场,优化数字经济人才流动和配置。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动数字经济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发挥工会资源优势,探索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新时代工匠培养新模式,致力提升职工学历、孵化拔尖技能型人才、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紧贴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扎实开展数字人才育、引、留、用等专项行动,形成数字人才集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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