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吸引多元主体参与数字福州建设,推动福州新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司拟在福州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新区母基金”)下设福州新区数字基金,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区母基金简介
新区母基金以“政策性+市场化”方式运作,由福州市金控集团下属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总规模30亿人民币。新区母基金将根植滨海新城,加强联动,不断优化决策机制,精准发力,深化基金与产业对接,以基金为助推器,积极吸引一批大项目、大平台落地生根,助力滨海新城高质量发展,加快把新区打造成为福州都市圈的核心区。
二、拟设立子基金的基本情况
1.子基金名称:福州新区数字经济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终工商核定为准。
2.子基金规模:总规模5亿元,首期2亿元,其中,新区母基金认缴比例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
3.子基金投向:子基金将聚焦数字经济领域,投资方向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网络安全、web3、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新媒体、新零售、海洋大数据、空天技术科技及应用等。
4.存续期限: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7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3年,退出期不超过2年,延长期不超过2年。基金原则上应在期满后终止,确需延长需经市金控集团同意后报福州新区管委会备案。基金不得开展循环投资,项目投出后应及时进行分配。
5.返投规定:子基金返投于福州新区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新区母基金实际出资额的1.5倍,返投计算口径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6.管理费率:不超过1.8%/年。
7.门槛收益率:不低于8%/年。
8.子基金注册地:福州新区。
三、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基金管理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3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3.管理机构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
4.管理机构历史备案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5.管理机构需完成子基金中除新区母基金认缴金额外剩余部分的募资,并提供其他出资人名单;
6.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7.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管理团队成员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管理机构最近三年无明显违反有关政策或以申领财政奖励为目的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行为。
8.管理机构拥有数字经济相关产业背景优先。
四、申报流程
1.管理机构申请参股设立基金时,应按照附件1和附件2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2.申报材料由新区母基金管理机构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受理,经综合审定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最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新区母基金及其管理机构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及时与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对接,开展基金设立相关工作。
五、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基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且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请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18时(“截止时点”)止,其中电子版申请材料发出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纸质版申请材料快递收件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
3.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fzsctgszp@163.com
邮编:350000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06号金融大楼7楼
联系电话: 13950495201
联系人:吴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州新区数字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清单
2.福州新区数字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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