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工业争先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10:59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工业争先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23〕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推进工业争先增效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8日

总体目标

围绕2023年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加力振作工业经济,以工业龙头企业和重点新增长点项目为抓手,实施任务倒排、时间倒推、责任倒逼,促增产、控减产、稳存量,推动工业经济稳步向好、稳中提质发展,力争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8%,新增产值超1000亿元。

工作要求

(一)强化精准服务

1 市工信局成立挂钩服务工作组,对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年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主动服务、指导对口县(市)区工信部门全力促进工业生产、用电双回升。强化与统计、发改、财政、税务、电力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强重点县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跟踪分析研判。

2 各县(市)区、工业园区要健全由处级领导干部带队的挂钩助企服务保障机制,每个月至少走访一次挂钩联系的工业企业、产业园区,深入调研充分了解挂钩企业生产订单、资金账款、技术创新、产业链条等发展动态,指导有订单有市场的企业开足马力满产达产;重点关注产值下降快、生产运营困难以及停产、半停产企业,把脉问诊,精准施策,力争将规上工业减产面控制在20%左右;重点关注项目推进、工程建设等进度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为企业提供专项指导,做到真挂钩、真联系、见实效。

(二)做好要素保障

1 重点抓好2023年度100项以上省级工业新增长点项目的服务保障,力争全年新增产值600亿元以上。按照“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原则,通过问题收集、任务分解、协调办理、跟踪反馈的闭环工作方式,部门密切联动,全力保障企业反映较突出的用地用工、用电用气、融资贷款等生产要素。

2 逐项梳理企业诉求并进行预协调,可以办结的须按时办结,需要跨部门协调的可直接报送市工信局进行协调,需提请市政府协调的重大急难事项,可报送市“一企一议”协调机制予以协调。落实企业问题首问负责制,确保问题全过程、全周期跟进落实反馈。

(三)发挥政策效应

1 抢抓时间窗口,相关配套(接续)政策和实施细则应出尽出,确保政策同向发力。指导工业企业用足“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服务功能,借助“政策云配”工具实现政策供给端和企业需求端高效对接,要详细解读申报细则,引导企业“能报就报、应报尽报”。

2 要研究进一步简化政策申报兑现程序,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尽量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充分释放政策叠加效应,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激活力,2023年度工信部门财政预算扶持资金要尽快下达、确保兑现。

3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重点、优化支出,加快执行进度,尽快将资金分配到具体企业、具体项目。对于县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确实无法按期兑现的,要制定资金兑现安排表,提前收齐拨付手续所需材料,按计划分批兑现,切实提振企业信心。

4 建立惠企资金拨付通报机制,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定期开展惠企政策兑现“回头看”工作,对进度落后的县(市)区予以通报。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且无正当理由的,梳理有关问题线索报市领导批准后,由市效能办依规追责问责。

5 及时收集小微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和普遍关注的难点,充分听取属地工信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前谋划下一步政策措施,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实现上下半年工作有机衔接,确保主要指标稳步增长。

(四)加力市场开拓

1 总结推广政企协联动的经验做法,积极向上沟通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住建厅等省直部门争取分领域召开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上下游对接。鼓励建材水泥等行业企业和行业协会通过自主合作、行业抱团等方式赴省内外重点市场区域开展“面对面、手拉手”产销对接活动。

2 组织企业走出去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全年组织30场以上,对往年企业参展效果较好的展会予以继续支持,对企业参展意愿较高,影响力较大的展会予以支持。

3 开展2023年度《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征集发布工作,持续助力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为企业与市属国企项目搭建对接桥梁,推动供需互动。

4 发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入驻并发布产品信息或采购计划,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企业入驻率60%以上的情况下,对入驻率达80%以上的县(市)区(不含长乐区)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5 商务部门要落实稳外贸政策措施,鼓励各县(市)区采取包机赴境外参展、线上参展、跨境电商、易货贸易等方式,组织企业“走出去”抢订单稳订单,把市场热度带起来。

6 支持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用好用足各级办展参展补贴政策,结合各自产业特点每季度举办不少于5场线上线下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等活动,增强企业信心,引导社会预期。

7 各县(市)区要持续跟踪省供需平台企业对接情况,大力宣传对接典型案例,将线下举办的有关对接活动与平台资源相结合,及时发布活动通知与对接成果,力争平台月月有活动。

(五)紧抓项目建设

1 要加快项目建设,全年推动实施200项以上工业重点项目,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推动申远三期、宝太110万吨冷轧不锈钢等项目加快建设,释放投资潜力;同时全力推动溥泉新能源项目、万华年产80万吨PVC等项目加快投资,尽快投产增效。

2 要攻坚技改扩产,逐一明确技改攻坚目标、完成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确保实施180个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完成年度技改扩产目标任务。

3 要落实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利用新材料、新能源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转型升级,加快兑现技改融资贷款贴息、技改投资补助、完工投产奖励等政策,协调督促合作银行加快市技改融资贷款签约投放速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 要加强工业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把好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落后和限制类产业项目落地。要突出盯住项目对接签约、开工落地、竣工投产等关键节点,推进投资额5亿元以上工业重点项目专班服务,要全程掌握重大项目规模、投资、投产、纳统、贡献等情况。

5 要完善规下企业成长培育库,建立工业项目投产纳统衔接机制,及时兑现升规纳统奖励。要加强与属地统计部门对接配合,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升规、新投产企业尽早纳统到位,力争全市全年新增纳统企业300家以上。

(六)强化招商引资

1 要坚持“管行业就要管招商”,落实靶向招商、产业链招商、市场化招商,紧盯16条产业链缺失环节、紧盯龙头企业、紧盯高新领域、紧盯前沿方向,力争引进一批本地需要、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

2 要抢抓强省会战略实施、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等机遇,用足政策和平台优势,加大中外合作、国际化产业协作力度,吸引一批龙头型、平台型、总部型企业落户。

3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掘产业园区内外部企业和中介资源,定期收集筛选属地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意向,加大要素配套支持力度,在企业服务和以商招商方面持续发力,避免项目流失。

4 要完善产业链图谱和招商图谱,凝聚市县(区)两级招商部门协同招商合力,避免恶性竞争、相互拆台。

考评办法

工业争先增效行动共设置四项考评指标。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30分)、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速(30分)、实际完成增量(20分)和增量贡献率(20分),每项考评指标均针对月度情况和累计情况分别设置二级指标。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工业争先增效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工业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信局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招商中心、市供电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级各部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服务,每月一联系、每季一走访,面对面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二)加强考评运用。由市直指标牵头部门每月对县 (市)区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评,建立每月一评比、每季一通报制度,并提请市政府对季度考评结果优胜(当季每月均达到预期)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将工业争先增效行动月度、年度考评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市对县年度绩效考核中“规上工业增长率”指标及“经济领跑”专项行动部门评价指标。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定期收集汇总工业争先增效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深入挖掘机关干部服务基层的典型事迹,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及微信等信息媒体对工业争先增效行动开展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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