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新区管委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1-07-02 15:27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处室)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宣传载体 | 活动方式 | 实施时间 |
1 | 督查协调处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37号) | 社会群众 | 官方网站、广播电视媒体、网络报刊等 | 重要时间节点适时发声,回应群众关切及诉求 | 全年 |
2 | 行政审批处 | 《福建省政府关于下放福州新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闽政文【2016】128号) | 窗口办事对象 | 行政审批权限清单 | 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新区审批窗口” | 全年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新区管委会关于承接121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246号) | 审批流程说明等材料 | |||||
3 | 秘书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全体干部职工 | 相关法律条文 | 保密工作会议,发布保 密工作制度等 | 全年 |
4 | 党群工作处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全体干部职工 | 相关法律条文 | 自学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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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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