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州新区管委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19-03-14 10:57

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处室)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宣传载体

活动方式

实施时间

1

督查协调处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37号)

社会群众

官方网站、广播电视媒体、网络报刊等

重要时间节点适时发声,回应群众关切及诉求

全年

2

行政审批处

《福建省政府关于下放福州新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闽政文【2016】128号)

窗口办事对象

行政审批权限清单、
审批流程说明等材料

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新区审批窗口”

全年

3

行政审批处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新区管委会关于承接121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246号)

窗口办事对象

全年

4

秘书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全体干部职工

相关法律条文

保密工作会议,发布保密工作制度等

全年

5

党群工作处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全体干部职工

相关法律条文

自学

全年

             
             
 
来源: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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