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8号)有关精神,原则同意国际航空城管委会提出的关于启动薛航航空产业园项目一期意向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的意见,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控规调整程序。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4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福港路南侧,金湖路西侧,大鹤河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102503平方米(约154亩),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耕地、草地、居住用地、林地及陆地水域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22-A-06地块用地性质不变,拟将其拆分为22-A-06_1和22-A-06_2两个地块,22-A-06_2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不变,22-A-06_1地块容积率1.0-1.8,建筑密度38%-50%,绿地率15%-20%,建筑限高25米。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2-A-06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2-A-06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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