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答记者问
时间:2024-03-19 12:2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问:请介绍一下《行动计划》的制定背景。

  答: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目前全国共有上海浦东、河北雄安和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浙江舟山群岛、兰州、广州南沙、陕西西咸、贵州贵安、青岛西海岸、大连金普、四川天府、湖南湘江、南京江北、福州、云南滇中、哈尔滨、长春、江西赣江等19个国家级新区。

  2023年,19个国家级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万亿元,占到全国总量的5%,其中,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上海、天津的比重均超过30%。国家级新区体制活、创新多、动能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普遍快于所在省(市),集聚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千亿元产业集群,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和潜力,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重要增长点。

  近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国家级新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增强先行探索、示范引领功能,更好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

  问:请介绍一下《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和安排。

  答:《行动计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紧紧围绕改革开放综合功能平台的定位,推动国家级新区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更有作为,在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上精准施策,在重点领域改革上深化探索,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

  问:请介绍一下《行动计划》明确哪些重点任务。

  答:《行动计划》从3个方面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

  第一,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主要包括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推动跨区域高水平协同创新、巩固提升新区千亿级及主导产业竞争优势、支持新区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支持中西部和东北的新区提升产业承接和培育能力、鼓励中央企业深化与新区合作等。

  第二,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主要包括高水平谋划和建设重大项目、常态化开展项目建设靠前服务、创新方式对接引进投资项目、推动特色消费扩容提质、培育消费新业态、进一步发挥临港和开放平台优势、创新拓展双多边合作模式和领域、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和展示渠道等。

  第三,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主要包括扎实推进实施综合改革试点试验、赋予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实施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提高新区土地利用效率、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深入推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改革创新措施等。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答:《行动计划》提出健全工作统筹和推进机制、制定和完善新区法规规章、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监测评估和跟踪督促等4项具体要求。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工作指导,完善支持政策,密切跟踪新区建设情况和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支持各国家级新区发挥主体作用,明确时间表、施工图,推动国家级新区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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